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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续报)【通知】关于欧盟取消150欧元以下包裹免税政策 |
2026年7月1日
针对发往欧盟且使用IOSS制度(仅有日语)的国际邮政包裹,若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,可能会被目的地国家海关及邮政退回,因此请勿寄出。
此外,若包裹因目的地国家海关及邮政的判断而发生延迟或退回,邮费恕不退还,敬请谅解。
条件
- 寄往奥地利、丹麦、德国、芬兰、法国、比利时、葡萄牙或卢森堡
- 使用IOSS制度
- 包裹内物品总值在150欧元以下
- 交易形态为 BtoC※1,2
※1 企业(Business)向一般个人/消费者(Consumer)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形态
※2 制作运单时,选择 “网络销售商品(邮购)”为包裹内物品类型
此外,寄往上述目的地国家(葡萄牙除外)的包裹,可考虑改用国际快递服务“UGX(邮政全球特快)”。
希望使用UGX服务的客户(包括个体工商户),请通过使用申请・查询表格※3(仅有日语)查询。
※3 咨询类型请选择“【海外】国际邮件・UGX”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