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国际邮件 > 不能作为国际邮件寄送的物件 > 条约等规定的禁止邮寄物品(普通邮件)
Language

国际邮件

不能作为国际邮件寄送的物件

条约等规定的禁止邮寄物品(普通邮件)

根据法律和条约等规定,国际邮件中有些物件不能受理,请注意。

此外,根据不同的国家,对能寄送的物品也有限制。

各个国家、地区的信息

条约等规定的禁止邮寄物品(普通邮件)

普通邮件
(详细说明请参照各目的地国家的条件)
金属卡子等 附在包装上的有可能对处理者造成危害,或污染、损伤其他邮件或邮政设备的物品。指用于密封邮件的卡子等锐利的物品或妨碍邮政业务的物品
毒品类 毒品及兴奋剂
收件国的禁止物品 在收件人所在国被禁止进口或传发的物品
活的动物

除下列动物以外的活的动物。但带保险的书信内也不能放入下列动物

  • 蜜蜂、水蛭及蚕
  • 在公认的设施之间交换的、用于驱除害虫的害虫的寄生虫及捕食虫
色情物品 色情或不道德的物品
危险物品 爆发性或引火性的物质等其他具有危险性的物质。但是,包在小型包装物中的传染性物质,由获得日本邮便株式会社认可的研究机关邮寄、并寄往作此受理的国家时,没有问题。而且,包在小型包装物中的放射性物质,仅限于事先接受过海关检查、并寄往作此受理的国际时予以许可。
贵重品等 放入封缄的信封中邮寄的挂号信及带保险的信件以外的邮件,不得附带硬币、银行券、纸币、各种不记名的有价证券、旅行支票、加工或未加工的白金、金或银、珠宝、宝石及其他贵重品。
书信等

印刷品、盲文邮件及小型包装物,除条约施行例外性的规定以外,

  1. 不得进行具有现实性的和对人通信性的记载,也不得附带类似内容的文件。
  2. 不得附带已盖有邮戳或未盖有邮戳的邮政邮票、或用于支付资费的证票或证券。

书信为带有现实性的和对人通信性的文件,不能附带在寄件人、收件人及其同居人之间进行交换的以外的物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