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恢复受理寄往美国EMS的通知 |
2021年5月13日
谨此通知,我司决定从6月1日(周二)起恢复受理寄往美国的EMS。
并且,EMS划分区中,包括美国的第二区(澳洲、北中美、中近东以及欧洲),同日起将适用EMS特别附加费。此附加费相当于EMS运输成本的上升金额。详情请见此页(仅有日语)。
国名/地区名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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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 | SAL | 海运 | EMS | 航空 | SAL | 海运 | EMS | |
美国(包括夏威夷州,但不包括美国其他的海外领土) | △ | × | ○ | × | △ | × | ○ | ○ |
△:仅可受理无跟踪服务的邮件及挂号信件等的部分普通邮件。
详情请见此页(6月1日(周二)后可受理的普通邮件分类暂无发生变更。)。
我司将尽一切努力确保稳定的航空运输,但请注意受理后的EMS配送可能会出现延迟。
另外,我司收到美国邮政的通知,由于从2021年1月1日(周五)开始的提交邮件电子报关信息义务化,包含物品的EMS无法使用手写的发送单寄送。
您要寄送EMS时,请利用国际邮件mypage服务。详细的内容可在此页确认。恢复受理寄往美国EMS之前,请尽快做好国际邮件mypage服务的会员注册手续。
各国/地区最新的受理及配送延误等情况,可在此一览确认。
飞往各国/地区的航班还在继续出现缩减等,请客户谅解受理后的国际邮件配送将可能会发生延迟。
给客户继续带来的不便,望予以谅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