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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邮件

关于国际邮便条件表变更的通知

2015年1月1日

自2015年1月1日(星期四)起,国际邮便条件表的一部分将发生变更。主要的变更点如下所示。
关于详情,请参阅变更日以后的 国际邮便条件表

各国共通的条件

项目 修正内容
 各国共通的条件
III 不能作为国际邮便受理的危险品
7 放射性物質
(1) IATA危险品规则的适用除外包装的有关放射能限度的表号码的变更
(2) 言辞的修正及追加

国别的条件

国名 修正项目
捷克 送达条件(小包裹)(保险金额的最高限度额)
关于Electronic Advance Data(EAD)发送义务化